本處成立於一九七七年,直屬於香港路德會(原名福音道路德會,成立於一九五零年)。早期之社會服務由美國路德會駐港宣教士負責,推行失明人及聾人服務。由一九七九年起,獲社會福利署資助。至二零二一年,本處已建立多元化福利服務,服務單位達七十六個。
為使有特殊需要的學童在訓練黃金期及早獲得所需訓練,本處獲社會福利署資助,於二零二一年開辦特殊幼兒中心暨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本中心由社工、教育心理學家、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言語治療師及特殊幼兒工作員,爲有特殊需要的學童提供服務。
為有特殊需要學童提供康復訓練,以協助學童發展潛能及提升學習和生活質素與發展。
教導家長運用不同方法、環境及日常生活,全方位啟導學童發展。
透過輔導及親職教育服務,協助家長認識及瞭解子女的發展和學習需要。
特殊幼兒中心
服務對象為2-6歲發展有障礙的學童(中度或嚴重弱智、中度或嚴重肢體傷殘、失明、失聰、嚴重行為或情緒問題、過度活躍或自閉症)。
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
服務對象為初生至6歲發展有障礙的嬰幼童,或正在輪候而未有安排其他資助復康服務之學童。
殘疾幼兒暫託服務
服務對象為2-6歲發展有障礙的學童
1)學童支援:
-言語治療訓練、職業治療訓練、物理治療訓練、認知能力訓練及自理能力訓練和情緒管理訓練
2)家長支援:
按社會福利署及本中心釐定收費標準
*標準 不作完全公開查閱
如需索取資料詳情,可聯絡本單位的當值職員
學童之家長可透過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醫務社工向社會福利署申請查詢
1. 學童年滿6歲畢業離校或升讀小一
2. 經本中心專業評估並確認不再需要學前康復服務 或
3. 學童家長 / 監護人可直接向中心提出申請退出服務 或
4. 學童轉讀社會福利署資助的其他學前康復服務